第一章 總則
第一條 一得閣書畫院是以中國馳名的、代表中華民族傳統文化的老字号品牌“一得閣”爲基石;努力服務于現在和面向未來、高起點、多功能、現代化的新型畫院。
第二條 一得閣書畫院總面積近3000平方米,集書畫展覽、銷售、教學、拍賣、材料科研、學術研讨等爲一體的專業書畫院,更是代表中國的文化名片之一。
第三條 畫院2021年成立,主要面向國內外書畫家進行專業的學術交流、展覽展示等藝術活動。一直以來多積累了豐富的展覽經驗,結識了大量的藝術家資源。
第四條 一得閣書畫院遵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》及各項法律、法規,按照本章程開展各項工作。
第二章 任務
第五條 一得閣書畫院積極履行團結引導、聯絡協調、服務管理、自律維權的基本職能,把美術藝術隊伍建設和行業建設作爲書畫院的主要工作任務,通過加強會員聯絡服務管理,組織開展常态化教育培訓、深入生活采風、主題創作實踐、成果展覽展示、先進典型推介、文藝評獎評論、理論研究研讨、文藝志願服務、對外交流和權益保護等各項工作,加強對美術藝術工作者的思想引領、政治引領、價值引領,加強職業道德建設和行風建設,努力發揮行業建設主導作用。
第六條 一得閣書畫院按照德藝雙馨的要求,弘揚“愛國、爲民、崇德、尚藝”的中國文藝界核心價值觀,踐行中國美術工作者職業道德公約,努力提高美術隊伍的思想道德素質、文化修養和業務水平,培育良好的職業精神、職業道德,不斷加強行業服務、行業管理、行業自律。
第七條 一得閣書畫院加強人才培訓,促進素質提升,不斷培育新生力量。加大對美術領域領軍人物、新的美術群體拔尖人才、中青年美術骨幹和基層優秀美術工作者的培養力度,完善對終身成就美術家、傑出美術人才、德藝雙馨會員、先進團體會員等表彰獎勵制度。
第八條 一得閣書畫院把推動創作生産優秀美術作品作爲重要任務,堅持以人民爲中心的創作導向,引導廣大美術工作者“深入生活、紮根人民”“弘揚主旋律、提倡多樣化”,尊重藝術規律,繼承優良傳統,推動美術創新,不斷推出更多無愧于民族和時代的,思想精深、藝術精湛、制作精良的優秀美術作品。
第九條 一得閣書畫院重視事關美術事業全局性、戰略性、前瞻性的重大理論問題和實際問題的研究,繼承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傳統,着眼于世界美術發展的前沿,學習、借鑒世界各國優秀文化成果。切實加強學術探索、理論建設和評論工作,努力發揮各專業藝術委員會的作用,促進美術教育的規範化和美術理論的系統化。
第十條 一得閣書畫院組織相關獎等評獎、展覽活動,建立具有中華美學精神的美術評價體系和公平公正公開的評選機制,提高中國美術獎及其他展覽的公信力和影響力,提升中國美術獎及其他展覽的導向性、示範性。
第十一條 一得閣書畫院堅持密切聯系基層美術工作者,積極指導和推動群衆性美術活動,推廣和普及美術藝術。
第十二條 一得閣書畫院尊重、扶持各民族美術傳統和特色,培養少數民族美術家,促進各民族美術事業的共同發展,加強各民族之間的美術交流,鞏固和擴大全國各民族美術家的大團結。
第十三條 一得閣書畫院積極促進全國各地區各民族美術界人士的團結,加強同香港特别行政區、澳門特别行政區、台灣地區及海外僑胞美術組織和美術界人士的聯系、交流與合作,爲弘揚中華民族文化、促進祖國統一貢獻力量。
第十四條 一得閣書畫院積極開展民間對外文化交流與合作,擴大同海外美術家的友好往來,推動中國美術走向世界,增進相互間的溝通和了解。
第十五條 一得閣書畫院積極反映團體會員和美術工作者的意見、建議和要求,依法維護其合法權益。
第十六條 一得閣書畫院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,支持發展與美術相關的公益事業和文化産業,積極加強美術界與社會各界的聯系,與政府有關部門密切合作,整合資源,形成合力,共同繁榮發展美術事業。
第三章 入會
第十七條 一得閣書畫院實行會員制。
第十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,提出申請并經一得閣書畫院評審團審議批準,可成爲一得閣書畫院會員。
第十九條 凡年滿十八周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,在美術創作、理論研究、專業教育、新聞出版、組織管理等領域取得一定成就,具有較高的思想文化素質,符合入會條件,贊成一得閣書畫院章程,由本人提出申請,報一得閣書畫院審批、履行手續後,可成爲一得閣書畫院個人會員或擔任其他職位。
第二十條 香港、澳門特别行政區、台灣地區的美術家和美術工作者,符合入會條件,贊成一得閣書畫院章程,由本人提出申請,報一得閣書畫院批準并履行手續後,可成爲一得閣書畫院個人會員或擔任其他職位。
第二十一條 依據本章程另行制訂個人會員入會細則,經一得閣書畫院主席團批準後,由駐會領導機構組織實施。
第二十二條 一得閣書畫院成員的義務和權利
個人成員的義務:遵守一得閣書畫院章程,執行一得閣書畫院決議,維護一得閣書畫院權益,完成一得閣書畫院交辦的任務,接受一得閣書畫院業務指導,向一得閣書畫院反映基層以及人民群衆對美術工作的意見和要求,按期繳納會費。
個人成員的權利:有選舉權、被選舉權,參加一得閣書畫院組織的各項工作和活動,對一得閣書畫院工作進行監督,提出批評和意見、建議。個人成員有退會的自由。
第四章 組織
第二十四條 一得閣書畫院實行民主集中制:讨論并決定一得閣書畫院的工作方針和任務;聽取和審議一得閣書畫院工作報告;制定和修改《一得閣書畫院章程》;選舉産生領導機構;決定其他重大事項。
第二十五條 一得閣書畫院理事會的職責:執行一得閣書畫院的決議;聽取和審議一得閣書畫院工作報告;選舉一得閣書畫院主席和副主席;決定應由理事會決定的事項。
第二十六條 一得閣書畫院設名譽主席、顧問等榮譽職務。擔任榮譽職務者不兼任理事會理事。
第二十七條 一得閣書畫院理事會理事,有對中國美術家協會建設、發展和社會公益事業積極參與和奉獻的責任。
第二十八條 一得閣書畫院根據工作需要,成立專家指導委員會和各專業藝術委員會,推動美術行業建設和美術事業發展。
第二十九條 對于違犯國家法律、法規,違反一得閣書畫院章程或不稱職的領導機構成員、榮譽職務人員,按照規定程序,予以罷免、撤換或調整。
第五章 經費和資産管理
第三十條 一得閣書畫院的經費來源爲國家撥款、會員會費、社會贊助及其他合法收入。
第三十一條 一得閣書畫院的經費、資産受法律保護,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、挪用或任意調撥;一得閣書畫院所屬企業、事業的資産隸屬關系不得任意改變。
第五章 附則
第三十二條 一得閣書畫院,會址設在北京。
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經一得閣書畫院會議通過後實施,其修改權屬一得閣書畫院。本章程條文的解釋權屬一得閣書畫院。